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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14:3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3-00013
发文日期
2023-03-08
公开日期
2023-03-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法制,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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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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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使命,始终扛起“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这一责任担当,始终昂扬“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这一精神斗志,始终坚持“聚焦讲政治、聚力优法治、聚智谋发展、聚神强队伍”这一工作思路,始终围绕“勇争第一,走在前列”这一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建设,使法治成为无锡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一、实施依法治市统筹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无锡建设

1、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和四个协调小组会议,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建立纪委和法治督察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法治督察。(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2、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采取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无锡建设规划(2021-2025年)》《无锡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无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推动目标落地。(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

3、组织“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开展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司法文书和卷宗评查的“双提双评”专项行动,全面提高四个协调小组法治建设实效。(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一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4、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市(县、区)创建,组织参加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第三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十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开展2022-2023年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责任部门:法治督察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治调研处)

5、推广基层法治成功经验。召开全市述法推进会,推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镇(街道)全覆盖。深化“援法议事”活动和“法治小区”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法治督察处、法治调研处)

二、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工程,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6、行政立法呈现示范标杆水平。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纂”,进一步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升级一批“五有”立法民意征集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前瞻性、创制性立法,开展29件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政府审查工作,开展9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实施周年报告工作,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探索与省内其他设区市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交叉互审。打造市县镇三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社会公共查询提供便利。(责任部门:立法一处、立法二处)

7、行政决策体现示范标杆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制度,探索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标准,组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优化“政府法制机构 外聘政府法律顾问 合法性审查专家库 法律事务助理”的政府法律顾问新模式,对2020-2022年政府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回头看”,开展“十佳”合法性审查文书评比,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协助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核事务,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质效。(责任部门:法治调研处、法规处)

8、行政执法实现示范标杆水平。试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在全市相对统一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9、行政复议显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案专家小组,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办案规程、行政复议报告抄报办法等制度,组织典型案例评选、复议案卷评查和全员培训,探索行政复议与检察机关共同化解争议,加大复议监督纠错力度。强化监管职能,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全市行政应诉败诉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

三、实施服务大局护航工程,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0、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深度对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做好《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的推动工作,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支持和促进“四敢”精神的法治保障举措。(责任部门:立法一处、法治调研处、办公室)

11、法治保驾重大战略。聚焦“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统筹安全和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一带一路”共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引领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美丽无锡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要项目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各业务处室)

12、法治保护市场主体。加强涉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优化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推动涉企重点领域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发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指导、风险点提示、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行联合执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试点,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责任部门:立法二处、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3、法治保全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产业链 法律服务”活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围绕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破产处置等方面,开展“点单式”“组团式”“个性化”“特色化”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治体检”“万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解千难”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产业链、创新链,完善企业全周期法律产品研发,推广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扩大贸易投资、金融、建筑、碳交易、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仲裁业务,鼓励仲裁机构在人民法院、商会协会、园区等设立联络点。(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办)

14、法治保证合规经营。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流程指导制度,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深入实施法治民企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四、实施法治实事民心工程,稳步助力民生福祉改善

15、拓展法治惠民渠道。强化问需于民,充分关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抓起,确保办到群众心坎上、办到群众急需处。强化问效于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加强靶向整治,确保取得成效。强化问计于民,为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创造条件,更好发挥立法联络员、执法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法律明白人等在推进法治中的巨大作用。(责任部门:立法一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16、提升法治惠民质效。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给无锡下达的“新增建设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在21个乡镇街道推行远程公证服务”目标任务。深化“党建 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组织开展科学立法顺民、备案审查助民、审慎执法亲民、行政复议为民、普法宣传育民、法律顾问帮民、法律援助爱民、律师服务暖民、公证服务济民、司法鉴定护民、仲裁止争利民、调解息诉安民、特困帮扶恤民、行政审批便民、国家法考智民“十五大行动”。大力组织实施市区镇三级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吸引更多人支持和参与法治无锡“微幸福”建设。持续深入推动“法润无锡·春风行动”,组织开展“春风送暖·法治公益助困帮扶”“春风拂面·升级法治营商环境”“春风绿岸·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春风化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大行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办公室、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立法一处、立法二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仲裁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法治督察处)

17、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深化实施法律援助拓展提升工程,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受援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参与精准帮扶“3610”行动,探索设立法律援助基金会,加大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深化公证“身后一件事”服务,拓展财产约定、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等公证事项,推广公证参与居民小区物业治理,探索实行“公证 仲裁”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推广“区块链”电子公证书运用,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非诉鉴定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办)

五、实施法律服务精品工程,不断释放更多法治红利

1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出精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非诉服务中心、复议办案受理等平台,实行案件集中受理、服务集中供给,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进驻社会治理中心。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复议、普法等司法行政职能“一站式”“全业务”进驻,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法治兜底功能,提升群众服务体验感。(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立案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19、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出精品。加快五十人所、百人所等大型律所、规模以上律所建设,鼓励支持中小型律所打造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生物医药等细分领域“单项冠军”。深化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建设,在成立全市首家司法鉴定中心和规模公证机构发展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深化司法鉴定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深入推进仲裁内部治理机制改革,探索试行仲裁员及仲裁秘书队伍分类分级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深化长三角仲裁一体化联盟合作机制,扩大与粤港澳、京津冀等区域仲裁机构间的交流协作关系。深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改革,指导行业协会做好换届选举,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成率达90%以上。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三单一表”制度。(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审批处)

20、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出精品。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探索建立律师行业党建考评、执业诚信等级评价、守信联合激励、执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快推进市(县)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探索设立首席公职律师职位,发挥太湖法律中心作用,将律师教育培训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轨道,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为基地,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打造一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开展公证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员全覆盖培训,重点培育机构管理层、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领军人才,推行涉外公证“4 ”服务监管模式。(责任部门:律师工作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处)

六是实施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持续深化“八五”普法实效

21、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中期评估,认真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约谈机制,推进广领域、多层次普法责任落实。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2、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参与制定公民法治素养蓝皮书,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开展百场法治宣讲、百场法治电影、百场法治演出、百场公益普法服务,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发布、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3、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提高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打造“法治地铁”专列,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创新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24、构建普治融合格局。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提质行动,围绕“控量提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完善跟踪考评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优化“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平台。(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七、实施“枫桥经验”发展工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5、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千名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活动,深化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打造“一镇一品”基层调解品牌,常态化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6、推动行政调解专业化。落实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推动相关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调解责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诉前化解,推动行政调解融入诉前调解程序,依法处置化解,减少群众诉累。(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7、推动多元调解融合化。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完善市区两级非诉工作体系,推进非诉讼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联合法院推进民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协调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强化警调、检调、诉调、访调、仲调、援调、交调等工作衔接。加大行业性专业性特别是金融、新业态新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深化老兵调解、金牌调解、家事调解等特色工作室建设。(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八、实施刑罚执行一体工程,靶向规范特殊人群管理

28、抓牢刑罚执行工作主责主业。优化刑罚执行工作体系、矫正体系、衔接机制、共享机制、协作机制“两体系、三机制”,深入实施工作力量统筹、智能平台共享、中心基地实战、矫正质量提升、协作协同攻坚“五大工程”。深入开展“社矫安帮工作争先提优年”活动,推行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直管假释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等重点社矫对象,完善“三期三项教育”为主干的社区矫正教育体系。建立三类特殊人群心理辅导教育工作体系,打造精准帮扶“锡心矫”品牌,做好司法部来锡调研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接待保障工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29、促进刑罚执行资源共建共享。健全完善监地共建共治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和“必接必送”等协作,探索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机构的驻点式巡回检察,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变相脱管失控。全面推行安置帮教对象社会适应指数评估,落实社矫安帮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加强特殊人群困难对象就业、生活困难帮扶指导,组织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30、推动刑罚执行平台互联互通。大力推进社矫安帮“一中心两基地”建设。力争实现智慧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部通过司法部验收,省级阳光帮扶基地全覆盖,在全市打造经济类犯罪、生态环境类犯罪、交通肇事类犯罪、女性和未成年、青少年等五大损害修复项目。总结省级融合发展试点单位扬名街道经验,推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后续(社区)照管“三社联动”融合发展实体化运行模式。(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

九、实施基层基础强基工程,纵深推进一线赋能增效

31、强化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围绕“五基”工程,全力推进司法所高质量发展建设。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成率达95%以上,大中型司法所占比达60%以上。依托基层司法所协调推进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探索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法治调研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32、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法治)高质量建设,促进大数据反哺基层、赋能基层。充分运用好法治无锡数字化平台的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公共法律服务三大系统功能,深化智慧司法所平台建设运用,探索研发更多“小而精”的智能化实用工具。(责任部门:信息处、法治督察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33、深化“我为基层解难题”。积极争取省司法厅提出的加强基层装备配备保障、解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等政策支持,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市局“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实现人财物资源向基层聚拢、评优评先给基层让路、考核检查为基层减负、创新经验由基层首创、制约“瓶颈”在基层破解。(责任部门:办公室、计财装备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各业务处室)

十、实施管党治警固本工程,加快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34、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专项教育。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组织顽瘴痼疾整治“回头看”,健全常态化政治忠诚剖析机制。着眼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打造“红润司法”党建特色品牌,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争创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健全热点敏感舆情预防处置机制,坚决守牢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阵地。(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信息处)

35、强化示范率领。以争创“五先五强好班子”活动为牵引,示范带动各市(县)区局、下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争先进位。严格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示范带头全系统干警讲政治、讲法治、讲学习、讲担当、讲纪律。(责任部门:政治部)

36、强化素能本领。健全人才“选育管用”一体化培养体系,落实司法行政“456”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全系统政治轮训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开展“司法行政大讲堂”活动,安排干警到基层一线和上级部门磨砺锻炼。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机制,为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提供更多实习基地。深化“三项机制”运用,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机制,探索建立拟提拔任用副科职以上干部家访制度。(责任部门:政治部、法治调研处、仲裁办)

37、强化作风要领。部署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年行动计划,开展队伍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活动,持续深入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强化“八小时”以外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内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规范干警依法履职,推动建立执行重大安保、应急处突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健全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奋发有为。(责任部门:政治部)

各地各部门要以“十大工程”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督办会办、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奖罚激励“五项机制”为抓手,做到明确目标责任,把握节点进度,严控质量标准,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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