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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3年,市粮食和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江苏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无锡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围绕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于4月6日正式印发。4月我市作为唯一的地级市代表赴省局交流市粮食立法工作,物资储备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积极申报2024年立法计划,将《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作为2024年立法修改项目,抓好立法论证、工作方案、项目初稿的编写,经市人大召开座谈会议,基本明确《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明年将继续作为立法修改调研项目。

   2、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报告制度,对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全面梳理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录入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横向部门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回复,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

  3、突出公众参与制度建设。除依法需要保密内容,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全面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能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及时动态调整。根据《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2〕22号)文件内容及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定期做好“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系统、行权系统报送,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及时动态调整,通过“智慧编办”系统报送权责清单应用执行情况监督评估有关材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

  2、严格抓好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互联网 监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年制定夏秋粮食收购、储备粮管理、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生产等5项监管计划。锚定粮食和储备安全监管主业主责,坚持部门联动协作,与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粮食流通协同联动监管执法机制,持续开展夏秋两季收购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收购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央地联动协作,与中储粮苏州库、市农发行签署“联动合作·强化监管保粮安”协议,开展最低收购价粮食联合检查,强化中央事权粮食在地监管。坚持区域联动协作,与苏州、常州及浙江湖州签署毗邻区域粮食流通联合监管协议,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交叉(联合)检查,强化粮食储备监管网络。

  (三)全力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重大决策目标目录、标准。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妥善存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深化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好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招投标及聘用相关工作,法律顾问为机关处室和下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3年共审查合同及各类文本23份,组织法律专题讲座2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梳理粮食流通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目录清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推动实行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季度制定《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计划》,在局网站每季度发布以案释法,实现了对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国有粮企负责人的法治教育全覆盖。

  (五)强化推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

  (六)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行业建设。制定了《2023年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小组人员,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局政策法规处,由该处处长兼任联络员,全面巩固法治建设组织力量。

  2、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编制了全市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市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普法对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将规划纳入局本部门总体工作之中,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利用领导班子带头学、全体干部共同学、重要节点专题学“三学”方式,制定了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每季下发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计划,使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制度。各处室发挥优势,把条线工作与法治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纵向多层次,横向多渠道的普法网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夏粮收购等重要时点,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企业、田间地头等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在全省率先出台《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了晋升职务干部宪法宣誓。

  3、巩固学法用法思想建设。一是抓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悟行统一;二是抓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11月组织局相关处室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全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内容;三是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将学习党章党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四是抓涉粮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最新的粮食法律法规,切实将法治要求贯穿到粮食收储、保供稳价、加强储备管理等各个领域;五是抓涉企法律法规学习。9月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暨内控培训会议,邀请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代表参会,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相关政策的宣传。

  4、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走进阳光粮仓——反浪费保粮安”教育体验基地,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普法教育体验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及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组织开展送法普法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活动,通过实地体验“粮食科技保粮安”各项举措,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推动爱粮节粮意识深入人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行业建设。

  1、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落实,通过党委会等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

  2、组织做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内部综合考核管理,使部门法治建设实现闭环管理。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制度,及时向市相关部门报送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总结,做好法治建设的示范者。

  3、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法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能力。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宣传贯彻为重点,不断推进粮食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及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全年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4次以上,组织全系统法治教育专题培训2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促进行业发展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决策能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粮储新贡献。

  (一)全力加强立法修规

  1、做好涉粮法规修改。2021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先后进行修改,为牢牢将粮食安全的最新要求贯彻始终,将继续推进《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修改调研工作。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工作流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及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公平性竞争审查各项要求。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全面推动普法宣传

  1、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把领导干部按分管业务领域明确的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开展学习情况,作为其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坚持按季度制定《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2、广泛开展专业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重要时点做好普法工作,在世界粮食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粮食科技周等重要节点,进行粮食安全、物资储备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关爱粮食、关注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三)依法贯彻民主决策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促进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程序执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3、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系统实行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依法办事行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疑难问题及涉法涉诉问题处置等工作。

  (四)深化推进改革成效

  1、继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及时按要求梳理和调整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和粮食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企沟通,促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推进,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全市粮食执法有关权力事项的划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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