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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30 10: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3-00062
发文日期
2023-07-27
公开日期
2023-10-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团体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历史文化名城,行政,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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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制定背景 二、制定依据 三、制定过程 四、合法性审查 五、主要内容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现就《无锡市“百匠千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非遗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要着力培养好非遗传承人,让非遗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健全非遗保护政策法规,非遗在推动文旅融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四次全会、市“两会”、全市文化高质量发展大会,对加强非遗传承保护等又做出一系列部署。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大力推动非遗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市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无锡市“百匠千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行动计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旅非遗发〔2021〕61号)、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2〕72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2〕11号)、《无锡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锡委发〔2022〕71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无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实际制定的。

  三、制定过程

  《行动计划》由市文广旅游局牵头负责起草,制定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调查研究。2022年10月份,我市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领会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基础上,深入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广泛实地调研,并多次召集各市(县)区有关单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保护单位负责人等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同时借鉴上海、杭州、苏州、扬州等城市先进经验做法,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于2023年1月下旬形成了初稿。

  二是征求意见。《行动计划》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17个市级有关部门和8个市(县)区、开发区的意见。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对市委宣传部提出的“各级政府设立非遗保护资金,用于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市财政局提出的“支持在锡院校建立非遗传承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开办非遗紧缺型专业,对符合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的,视投入和社会经济效益给予补助”、宜兴市政府提出的“建议删除‘紫砂产值三年翻一番’”等意见予以采纳吸收。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动计划》报批稿。

  三是审定通过。6月7日,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行动计划》。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情况,起草小组对《行动计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6月15日,我市召开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77次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行动计划》。

  市委常委会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百匠千品”工程,加快无锡非遗的活态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无锡传统文化更好地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要坚持以人才为核心,完善以“薪火百匠”为核心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大师的培育培养体系,探索建立更多群众触手可及的体验学习空间,推动更多爱好者、参与者成为从业者、传承人。要坚持以产品为依托,既把非遗技艺精髓原汁原味保护好、传承好,又更大力度支持非遗与时代主题、流行时尚相结合,创造更多富有科技含量和创新设计的新品佳作。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在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的同时,引导非遗项目更好融入消费新业态新媒介,创新非遗 购物、 文旅、 直播等特色经营模式,实现更多产业与非遗资源联动、跨界融合,赋予更强的文化消费品价值。要坚持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非遗保护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要不断丰富非遗媒体宣传、展览展示、活态利用的形式和途径,提高市民对非遗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保护的浓厚氛围。

  四、合法性审查

  《行动计划》在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分别经市委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市司法局、起草部门法规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市司法局就《行动计划》中“六、推进举措:2.加强职称评审保障中的‘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非遗传承人纳入职称评定范围’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 号)中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不相一致,建议起草部门再行斟酌。部分文字问题已与起草单位沟通确认”的审核意见,起草小组严格落实审核意见,并作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先支持在挖掘、推广、传承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业绩贡献、艺德艺风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的修改,其他未发现相关问题。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整体框架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对象、重点任务、推进举措、保障措施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强调坚持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保护传承非遗蕴含的文化价值,擦亮无锡文化名片,传承江南历史文脉,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和创新性发展水平。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强调要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创新供给与创造需求相结合,坚持公益性与市场性相结合,坚持线下展示与线上营销相结合,坚持领军人才与技能人才相结合五条原则。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在保护传承体系方面,强调传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传承活力明显增强。在量化目标上,选树100名具有工匠精神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发1000项具有市场前景的非遗产品。

  第四、第五部分,实施对象和重点任务。结合我市现有非遗项目,提出对传统戏剧、传统工艺、传统医药、曲艺杂技、民俗民间文化五大门类进行系统性保护。并对我市五个代表性国家级非遗项目实行分类施策,通过市场化方式,擦亮惠山泥人品牌,规范紫砂行业管理;通过支持锡剧艺术精品创作,振兴锡剧艺术发展;通过鼓励传承创新,研发精微绣跨界产品,开拓留青竹刻生活化运用。

  第六部分,推进举措。主要包括加强人才培、创新市场供给、创造市场需求、推进融合发展、加强传播交流5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宣传引导等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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