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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28 16:4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0x/2020-00009
发文日期
2020-02-28
公开日期
2020-02-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法制,法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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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市司法局与原市政府法制办合并,组建新的司法局,并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促发展、强法治、保平安、夯基础、抓改革等工作职能,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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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市司法局与原市政府法制办合并,组建新的司法局,并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促发展、强法治、保平安、夯基础、抓改革等工作职能,取得较好成效。市司法局先后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惠山区司法局玉祁司法所、宜兴市司法局张渚司法所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江阴市司法局申港司法所等6个司法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张永明、顾建等17人次获得部、省级荣誉表彰。

  (一)服务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领跑发展

  持续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服务政府债务化解和金融风险防范,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围绕“法律扶贫”工作,紧扣“病残孤老灾”特殊贫困人口和经济薄弱村,集聚法律服务资源,开展法律扶贫专场活动;围绕服务绿色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环保行政执法监督”等行动,综合运用立法、执法、普法和法律服务等手段助推污染治理。主动参与无锡重大战略建设保障实施,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在各产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指导站,调整充实30多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开展“法企同行”、“民营企业体检”等活动,出具法律体检报告5000余份,排查法律风险23700余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7600余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召开企业境外投资法律服务座谈会,筹划建设我市“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涉外业务增长明显;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拓宽新农村发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村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提高乡村依法治理水平;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共同发起举办环太湖公共法律服务论坛,搭建政府、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合作交流平台,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区域协作合作机制。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场所安全、信访疏导稳定、重点人群管控、网络安全维护等六大攻坚行动,全力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确保”目标。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服务机制,成立应急法律服务团,先后为9·28特大交通事故、高架桥侧翻事故、鹅湖镇燃气爆炸事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积极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二)统筹法治建设,构建法治无锡新格局

  全面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完善依法治市组织架构,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无锡市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推动镇(街道)以上政府部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规范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22件,审结186件,综合纠错率17.74%;加强人民陪审员、监督员选任管理,首次选任人民陪审员809名,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4次。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制定市级机关部门月度普法项目清单101项,落实率10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制订出台《无锡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查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等机制,把全面依法治市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法治工作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构建“六大体系”,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立法工作体系。科学制定立法规划,构建高效协同的工作架构。横向上,健全司法行政部门与党委法规机构、人大相关委员会、法院相关部门定期交流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纵向上,坚持“上下一盘棋”,通过组织培训、共同研究、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立法制规能力。今年以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制定政府规章5件。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对现行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2件,审核审查政府各类文件、文书、合同140余件,参与办理市政府重大信访复核事项30余件。

  二是健全严密规范的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清理行政执法主体60个;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考试、执法案卷评查,提出整改意见30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刚性要求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划清“放管服”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限,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争议。强化执法质量考评,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评估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员、基层联系点参与力度,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三是健全精准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头雁学法”示范宣传、“法护蓓蕾”校园宣传、“法惠民生”基层宣传、“全媒体普法”公益宣传四大行动,提升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法企同行”“法进军营”等富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建设高地,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与公共服务设施相匹配的法治文化基础阵地,建成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64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4个,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集中力量打造集法律需求感知、普法产品研发、法律知识智慧推送、普法数据应用等功能为一体的“无锡智慧普法”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快捷、开放共享的法治宣传服务。

  四是健全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拥有律师事务所185家,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事务部等127家,有社会律师2637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及法律援助律师252名;基层法律服务所111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18名;公证处5家,公证员55名;司法鉴定机构9家,鉴定人87名。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各类案件8.2万件,办理公证7万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2万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13件,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590件,受案标的额18.97亿元。普惠范围进一步拓展,市、市(县)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省贯标建设达标率100%,在市县两级法院以及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广泛设置流动人口“法律诊所”“法治书屋”“互联网无人律所”,以更便捷高效的方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亮点品牌进一步彰显,成立全省首家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围绕智慧无锡建设,初步构建纵向覆盖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楼道(组、户)五个层级,横向涵盖“4 3 2 1”10个建设子项的公共法律服务云体系架构,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健全多元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按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建立以预防为基点,自下而上、分层递进,功能互补、多元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开展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试点,建立非诉服务中心4家,在基层法院建立非诉服务分中心4家。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律师参与调解机制,在市律协、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专业调解工作室44个。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和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调解组织建设,建成退役军人人民调解组织11家,设立“老兵”调解工作窗口25个,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18个,其中4个调解工作室被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金牌调解工作室”。 今年以来,全市1687个人民调解组织、6371名人民调解员,累计排查社会矛盾纠纷2.9万余次,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2万余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是健全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体系。紧扣入矫、矫中、解矫“三期分段”的教育管理主线,突出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四个关键”,构建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司法所及相关社会组织为支持的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498人,今年以来,撤销缓刑收监13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5人,余漏罪收监执行6人,警告220人,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特赦裁定宣告79名。认真落实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工作规范,探索建立“1 1 n”协议签订和协议履行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在帮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10510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省控标准,未发生重特大恶性犯罪事件。创新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普遍设置市、县、镇三级后续照管机构,建成1个市级指导站、7个县级工作站、82个镇(街道)服务站,创新打造“433”照管模式,获得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推广。目前,全市共有后续照管对象1409人,照管率98%,戒治操守总保持率82.4%,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改革创新,激发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5家单位建立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沟通协调会议制度,探索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推进公证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证员执业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探索构筑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新模式,协助立案前审查1000余件。推进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推动现有鉴定机构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建立高资质司法鉴定中心。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仲裁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创新裁决与调解互补机制,形成化解合力,推动在立案之前化解纠纷。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准备工作,不断丰富办案形式,优化受理审理程序,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履行情况反馈制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筑牢司法行政事业良好发展根基。

  紧扣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总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大力加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党组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三个会议”质量,严密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修订下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与各市(县)区司法局党组织、各处室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党组织建设,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党委,将“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写入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行业、仲裁行业党建全覆盖,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大力加强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太湖人才计划”,严格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协会人才培育的主体责任,实施重点人才培养项目。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作风纪律学习教育、“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崇德倡廉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在各直属归口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有效提升群众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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